彭城县公元韶的府邸位于邺南城东。此宅虽然华丽,亭台楼阁一样不缺,花园里还有一口活泉,但看起来却不显得奢侈,反而富有文雅气息。
颇有后世苏州园林的神髓。
不过此时此刻,俊朗不凡,身居高位,担任侍中的元韶却无暇欣赏家中美轮美奂的景物。
因为元韶面前站着一个宣布圣旨的太监,看着他眼神冷漠,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情。
元氏族人,在北齐都是夹着尾巴做人。哪怕他元韶是高欢的女婿,哪怕他是侍中、太傅,高洋的近臣,也是一样。
“元韶与高皇后(南北朝时改嫁的女人,身份称谓只属于前夫。高欢嫡长女先嫁给元修为北魏高皇后,改嫁元韶后,称谓不变)无所出。
判即日和离。
今日彭城县公必须离开府邸。
钦此!”
听到圣旨的内容,元韶的脸都黑了。直呼其名,连尊称都不带!还要把他爱的女人夺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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