聂庆甩开他的手,不再看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多年来埋在心底的伤疤就这样被他□□裸揭开,聂庆再次肯定,梅朝炀这个人真的是,太可恶了,不可救药,一无是处,恶心至极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聂庆就是喜欢他。

        梅朝炀是极好看的人,长得像他妈妈。

        聂庆看着梅朝炀长大,从小就喜欢他,他见不得梅朝炀被人欺负,小时候有人骂梅朝炀是野种,聂庆总是护着他。这一护就是三十多年,聂庆从来没有再喜欢过谁,梅朝炀也一向装作不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梅朝炀发狠地看着聂庆:“你是不是一直在想,一个情妇的儿子而已,你配我绰绰有余,凭什我大哥不同意?所以,你就养精蓄锐,害了我大哥,等你翅膀硬了,又在背后搞鬼拉我下台。你以为我被拉下台,落魄了,你就能得逞了是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聂庆痛苦摇头:“阿炀,我没有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些话梅朝炀憋了好些年,以他的性格,既然说了,他就不怕:“阿炀也是你能叫的吗?聂庆,我劝你最好清醒些,看清楚自己是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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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</ter>什么东西,我再不济也是流着梅家的血,你顶多就是梅家的一条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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