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拖鞋脱掉,套上皮鞋,只是极其简单的一个动作,但因为是小宝亲手做的,事情就变的极其有意义。
庄臣深吸一口气,才能压下胸腔翻涌的情绪。
“穿好啦。”小宝拍着小手掌,站起,欣赏自己的杰作。
司雪梨在一旁默默换上鞋子,见他们父慈女孝的,越发觉得自己是多余的。
司雪梨拉起大宝的手,故意道:“大宝,我们还是出去等吧,这一幕闪到我了。”
庄霆点头。
其实庄臣最讨厌就是这些麻烦事,最厌烦就是别人触碰自己。
以前有新来的女佣擅自做主替庄臣整理外套,但庄臣直接把外套脱了扔掉,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碰他。
可那样的庄臣已经一去不复返。
或者说在小宝和雪梨面前,才一去不复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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