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拖鞋脱掉,套上皮鞋,只是极其简单的一个动作,但因为是小宝亲手做的,事情就变的极其有意义。

        庄臣深吸一口气,才能压下胸腔翻涌的情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穿好啦。”小宝拍着小手掌,站起,欣赏自己的杰作。

        司雪梨在一旁默默换上鞋子,见他们父慈女孝的,越发觉得自己是多余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司雪梨拉起大宝的手,故意道:“大宝,我们还是出去等吧,这一幕闪到我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庄霆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庄臣最讨厌就是这些麻烦事,最厌烦就是别人触碰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以前有新来的女佣擅自做主替庄臣整理外套,但庄臣直接把外套脱了扔掉,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碰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可那样的庄臣已经一去不复返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者说在小宝和雪梨面前,才一去不复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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