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狐山上,尸横遍野。
土匪死了。土匪口中的“土匪”们,上山了。
落英缤纷。漫天飘洒的,是那桃花鹰的羽毛。
粉红的鹰,鲜红的血,天地似已融为一体。
前来敲竹杠的捕快们欢天喜地。我为刀俎,人为鱼肉,学妖兽横行乡里,以“吃人”为乐,岂不美哉?
人是有道德的动物,人是最不守规矩的动物。而那些“吃人”的规则,又把人打回了原形。
大自然是不会遵守人类那可笑的“规则”的。几只会吃人的桃花鹰俯冲下来,捕快们纷纷哭爹喊娘,落荒而逃。
关河洲见捕快走了,心里的石头也放下了。毕竟,猛禽如阎王,容易对付;小人似小鬼,最是难缠,惹不起,也躲不起。
一只巨型的桃花鹰悄无声息地飞来,形似神龙天降,势如饿虎扑食。其嘴如铁锥,狠狠砸向关河洲的后脑。
杀气似已将周围的一切凝结,关河洲脊背发寒。他没有动,只是握紧了双拳,喃喃道:“我真的这么不堪一击吗?我要做的那件事…那件事……”
巨型桃花鹰的身子,已进入了关河洲事先摆好的剑阵之内。它张着嘴,“美食”近在眼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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