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亲书 > 古言 > 猎户家的小娇娘 >
        为首之人是镇上的屠户刘老大,因会点刀上的工夫,横行霸道,是个混不吝的,尤其是在集市上,他周围百米之内,不得有猪肉摊子,否则便对人家拳脚相向,轻则打个鼻青脸肿,重则缺胳膊少腿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别看刘老大长得五大三粗,脑子精着呢,他家小舅子在衙门做捕快,小事直接给他摆平,只要不弄出来人命官司,几乎可以在镇上横着走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次劫匪来袭,他家刚刚杀的两头猪被抢走,家里没剩下什么,刘老大顿顿要吃干饭,让他喝粥不可能,他打起了小算盘,找到家里的亲戚,想出打劫的主意。

        世道乱了,知县老爷那顶乌纱帽朝不保夕,正自顾不暇,哪有闲心管别人?刘老大正是明白这一点,所以才肆无忌惮,就算被叫到衙门也无妨,他的理由是“借”,不是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做什么在前头挡路?”

        镇上就这么大的地界,大的闹市一共有两条,莫小荷经常去买菜,最厌恶这个刘老大,口中不干不净,她曾亲眼看过,此人调戏一个卖肉的小娘子,毛手掐上人家的屁股,露出猥琐的笑意,那流口水都要流到砧板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宁可走几百米,去另一处猪肉摊买肉,虽然贵一两文,却从不缺斤短两,做生意很是公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啧啧,好娇嫩的小娘子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刘老大看了一眼莫小荷,美是美,但是人在吃不饱饭的时候,吃食永远晚大于美色,他随便胡诌了几句,眼睛盯着顾峥手中拎着的大鱼。好家伙,一条能有七八斤,回去切成几段,做成咸鱼,足够吃上几天的了!

        “爷爷我也没什么意思,要从此路过,留下买路钱,你这包袱就都留下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包袱都不大,看着轻飘飘的,不像装了粮食,不过无所谓,有银子更好,他就拿着银子去隔壁的镇上换粮食,有钱还愁没饭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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