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痴!

        这个词是点燃梅朝炀的最好引线。

        梅朝炀从小遭人白眼,像梅朝桓那种嫡出的子弟,打起架来不管不顾就会骂他是个吃白饭的。梅朝炀很受伤,听闻“白痴”两字就抓狂。

        梅奕卿偏偏不让他顺心,他越不爱听梅奕卿越是要说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于,梅奕卿有爱上这个词的趋势,他看不顺眼的人就是白痴,刚见到孟戈的时候孟戈也是白痴。

        聂庆扶额头,拳头握了握,准备好了拉架,顺便对后面随从们挥了挥手,后面上来了两三个心腹,其他人按兵不动。来之前聂庆都已经安排好了,今天他们只需看热闹耍个酷,就能挣到工资,若是前面三位发挥出色,说不定还能拿红包——封口费什么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聂庆早就预料到今天必然不能痛痛快快、顺顺利利的回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梅朝炀得知梅朝桓要跟梅奕卿见面,气得摔了两个手机,还砸了一台笔记本电脑,笔记本是三天前刚买的,当时他说要最贵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来之前,聂庆仗着自己刚刚从冷宫里走出来的些许傲气,千叮咛万嘱咐梅朝炀,一定要沉住气,淡定,稳重,沉着,大气,以德服人,服不了就眼神震慑也行,总之,别骂人,别动手。

        梅朝炀叽叽歪歪半天,总算是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看来,聂庆苦口婆心,又成了废话。每次都对这个人报以希望,覆灭,又重新报以希望,聂庆觉得自己才是那个最大的白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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