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的肌肤冷白,跟赵季春的小麦色截然不同,腕骨清瘦,上面覆着一层薄薄的肌肉,仿佛蕴着蓬勃的力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傅叔叔,你把腕表摘了,这也算一件衣服的。”花乐之彻底放弃了让傅远洲输掉衣服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傅远洲慢条斯理地解下腕表,随手放在桌上。

        花乐之心头一跳,这腕表……她虽然没有见过实物,但从花平之那里听说过,可谓是无价之宝。

        别说价格,就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贵重的东西可不能乱放,万一被人顺走了,她都赔不起。

        花乐之把腕表捏在手里,想了想不放心,干脆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研究了一会儿,除了好看之外,实在也没看出这腕表有什么稀罕,要是让花平之来点评,肯定能说出一长串的不凡之处。

        再度抬起头来,花乐之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    傅远洲手里的盖盅打开,赫然是三个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哇,傅叔叔,你这运气也太神了吧?!”花乐之艳羡无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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